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部门信息公开 > 方城县公安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政务公开
河南交警推出防范疫情服务群众十项措施
来源:时间:2022-10-30
分享:

河南交警推出防范疫情服务群众十项措施

10月份以来,为尽快切断疫情传播渠道,我省部分地区采取临时针对性管控措施。河南交警结合实际推出车辆检验、驾驶证换领、机动车选号等十项业务延期办,主动回应群众急需急盼,全力服务疫情防控大局。

一、在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3月1日期间,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到期需要进行车辆检验的,统一将机动车检验有效期延长6个月。

二、在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3月1日期间,机动车因逾期检验强制报废的,统一将达到报废标准期限延长6个月。

三、机动车在办理转移、注销、变更迁出、变更换发新能源汽车号牌业务后,在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3月1日期间,原号牌号码保留期限满2年的,统一延长6个月。

四、互联网预选号牌有效期止在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3月1日期间,统一将预选号牌号码有效期延长6个月。

五、在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3月1日期间,机动车驾驶证审验到期需要办理审验业务的,统一将机动车驾驶证审验有效期延长6个月。

六、在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3月1日期间,机动车驾驶证超过有效期1年未换证的,统一将换证期限延长6个月。

七、对驾驶人申请办理机动车驾驶证期满换证业务的,允许容缺身体条件证明办理,身体条件证明可在2023年4月1日前提交。

八、对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3月1日期间,因超过有效期3年未换证的机动车驾驶证注销的,统一将强制注销期限延长6个月。

九、对学习驾驶证明有效期止在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3月1日期间的,统一将学习驾驶证明有效期延长6个月。

十、对于2023年3月1日(含)前已申请满分教育但未完成满分教育的驾驶人,统一将机动车驾驶人满分教育有效期延长6个月。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文件下载:
相关阅读: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