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城县应急管理局
关于转发《河南省应急管理厅实施<安全生产法>相关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1年版)》的通知
局机关各股(室、中心),局属各二级单位:
按照县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修改情况,经局党委会研究,现将河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应急管理厅实施<安全生产法>相关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1年版)》的通知(豫应急办〔2021〕120号)转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河南省应急管理厅实施《安全生产法》相关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1年版)
2022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