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南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文件
南 阳 市 财 政 局
宛自然资〔2021〕89号
南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南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南阳市财政局
关于免收企业非住宅类不动产转移登记费的通知
各县(区、管委会、工区)自然资源部门、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局,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为深化放管服改革,扎实做好优化营商环境,降低不动产制 度性交易成本,经市政府第59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对全市非住宅类不动产登记费买方为企业的转移登记费予以免除,应负担费
用由各级财政支付,自2021年11月26日起执行。
2021年12月2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