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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南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南阳市财政局 关于免收企业非住宅类不动产转移登记费的通知
来源:时间:2023-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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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南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文件

宛自然资〔2021〕89号

南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南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南阳市财政局

关于免收企业非住宅类不动产转移登记费的通知

各县(区、管委会、工区)自然资源部门、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局,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为深化放管服改革,扎实做好优化营商环境,降低不动产制 度性交易成本,经市政府第59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对全市非住宅类不动产登记费买方为企业的转移登记费予以免除,应负担费

用由各级财政支付,自2021年11月26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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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2月2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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