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春节后方城交警严厉查处交通违法行为的通告
为依法保障辖区道路交通安全,消除交通安全隐患,切实提升交通事故预防的针对性,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方城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春节后将严厉查处易肇事肇祸的交通违法行为。现通告如下:
一、严厉查处交通违法行为种类(包括但不限于)
1.酒后、醉酒驾驶机动车;
2.货运机动车疲劳驾驶、超速、超载、闯红灯、故意遮挡污损号牌、违法载人、右转弯不停车让行等;
3.三轮车(含电动三轮车、三轮摩托车、三轮汽车)违法载人、闯红灯、逆向行驶等;
4.载客汽车超员、超速、驾乘人员不系安全带等;
5.机动车乱停乱放影响道路交通;
6.机动车斑马线不礼让行人;
7.电动车驾乘人员不佩戴安全头盔,闯红灯、逆行、越线停车等。
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为了您的生命财产安全,请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切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不违法载人,不超员、不超速、不超载、不疲劳驾驶、不乱停乱放、不争道抢行,倡导“一慢、二看、三通过”,安全驾驶,文明出行。
特此通告。
方城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二0二四年二月十八日